4月19日,软通动力宣布,已经达成了确定的私有化协议。根据这一协议,母公司New iSoftStoneHoldings LimITed将以每股普通股0.57美元,或每股ADS股份5.70美元的价格收购软通动力。软通动力每股ADS股份相当于10股普通股。
这一价格较2013年6月5日软通动力的收盘价4.84美元有17.8%的溢价率,而软通动力于6月6日宣布收到了私有化方案。此外这一价格较2013年6月6日之前30个交易日软通动力的交易量加权平均收盘价有26.4%的溢价率。
在这笔交易完成后,New iSoftStone Holdings Limited的实益拥有者包括软通动力董事长及CEO刘天文、由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以及其他一些高管和股东及其拥有的附属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这一买方集团实益拥有软通动力的21.9%流通股份(不包括流通期权和受限股在内)。
软通动力公司董事会已经批准了这一私有化协议,并建议公司股东投票批准这一私有化协议。负责评估这一协议的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与买方集团及公司管理层的任何成员无关。
这笔交易仍需要满足一定的完成条件,包括私有化协议获得持2/3股份股东的批准。买方集团将投票支持这笔交易。如果交易完成,那么软通动力将成为一家私营公司,其ADS股份将不再通过纽约股票交易所交易。
高盛是软通动力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的财务顾问,Kirkland & Ellis是美国法律顾问,Hankun Law Offices为中国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为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Melveny & Myers是软通动力公司的美国法律顾问。
公司简介:
软通动力是一家全方位IT服务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大中华区和全球市场,业务范围涵盖咨询及解决方案、IT服务及业务流程外包(BPO)服务等,为高科技、通信、银行/企业金融/保险、医疗健康、电力及公用事业等行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