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宁波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宁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到位资金5.5亿元。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引导基金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主要进入对初创期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的创业投资领域,进一步健全宁波创业投资体系,促进宁波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推动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宁波集聚。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形式分两种:即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新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基金);“跟进投资”是指引导基金与合作投资机构以同等的条件,对合作投资机构选定投资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进行投资。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紧密配合宁波市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投向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新一代通信技术、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符合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领域的企业,为宁波产业转型升级服务!